
近日,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针对北京亿润我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名从业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办理从业信息卡;从业人员应当持卡实名从业,并在其提供服务的住房租赁合同上签字、注明从业信息卡号,是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所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义务,也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更是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重要条件。
朝阳区房管局提示
辖区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实名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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